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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04-27 2026

    关于举办“AI赋能教育教学”系列之“数智技术赋能高阶教学项目创新与实践”讲座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为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赋能课堂教学提质创新,助力各类教学项目培育与实践落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常态化开展“AI 赋能教育教学” 系列培训。本次活动为该系列 2026年首期培训,现联合信息工程学院,特邀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浙江省高校信息化教学教指委副主任王永固教授,作题为《数智技术赋能高阶教学项目创新与实践》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数智技术赋能高阶教学项目创新与实践二、参会对象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均需参会,欢迎全校其他教师参加。三、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14:00-15:30地点:临安校区图书馆四楼国际会议中心四、报名方式本次活动计2学分,请有意参加的教师登录学校内网信息服务门户(http://hy.hmc.edu.cn),搜索“培训管理”后点击相应图标,进入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主页面,点击“校内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6:3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4月24日    主讲人简介:王永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教育技术学浙江省一流专业负责人,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浙江省高校信息化教学教指委副主任,浙江省督学。研究方向:智能教育技术、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与智慧教学、特殊青少年心理发展数字化干预。目前担任浙江省高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残疾人康复工程与辅助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10余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等成果。

  • 04-18 2026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杭医教〔2022〕8号)文件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启动2026年上半年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4年下半年参加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及其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二、考核内容对照《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新教师登记表》(以下简称《指导教师登记表》)、《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登记表》(以下简称《新教师登记表》)及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考核新教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三、考核方式(一)指导教师和新教师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指导和培训任务,上交《指导教师登记表》和《新教师登记表》。(二)各学院、部门以随机推门听课的形式,对新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参与考核(其中1名考核成员应为校教学督导,学院提前通知督导考核时间,会同督导一同听课)。本学期无课教师由二级学院组织试讲考核。评分标准可参照附件2。(三)学校组织专家会同学院、部门综合新教师教学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育人工作、学生反馈等方面,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新教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级,不合格教师需延长培训时间。请各学院、培训新教师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培训时间,延长培训期内不得独立授课,同时影响绩效的发放。(四)考核时间安排1.各学院、部门推门听课考核时间:2026年4月3日-4月17日。2.指导教师及新教师分别填写《指导教师登记表》和《新教师登记表》时间:2026年4月3日-4月17日。完成考核后,各学院、部门于2026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新教师登记表》与《指导教师登记表》交至人事处图书馆507方佳文处。(五)学校综合评议时间:初定4月下旬。1.请各位教师准备10min本人所授课程的说课PPT,4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方佳文处(钉钉)。2.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人文社科处、创新创业学院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合组建校级评审专家组,综合新教师教学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育人工作、学生反馈等方面,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新教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级。四、其他事项本次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按《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杭医教〔2022〕8号)(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相关佐证材料由各二级学院(部)存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26年4月2日

  • 04-18 2026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期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杭医教〔2022〕8号)文件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启动2026年上半年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期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5年下半年参加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及其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二、考核内容对照《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新教师登记表》、《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登记表》及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重点考核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三、考核时间安排(一)学院、部门考核:2026年4月3日-4月17日。(二)学校(试讲)考核:初定5月。四、考核方式(一)学院、部门考核1.指导教师对新教师进行考核:指导教师根据《新教师登记表》中相关规定对新教师进行考核,并对新教师独立授课能力予以评价。2.各学院、部门对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进行考核:通过新教师试讲及指导教师的评价进行考核,重点考查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及指导教师对新教师培养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合格与不合格)。各学院、部门对新教师试讲考核要求:由所在学院、部门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1名应为校教学督导)对本学期或下学期讲授的一门主要课程教学资料的准备和质量(包括教案、课件等)、新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并作出评议。各学院、部门对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考核要求:对照《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要求进行考核。(二)学校考核采用试讲的形式,每人试讲7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学校组织新教师试讲,专家从新教师准备的课程随机抽取教学内容,从新教师的仪表教态、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能力、师生互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多媒体设备操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请新教师准备本学期或下学期拟授课程中,3个章节的PPT及对应教案,排序打包后于4月20日中午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方佳文处。五、其他事项(一)本次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期中考核按《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杭医教〔2022〕8号)相关规定执行,新教师教案等考核相关的佐证材料由各学院、部门存档备查。请各学院、培训新教师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考核,期中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培训时间,延长培训期内不得独立授课,同时影响绩效的发放。(二)材料递交:1.《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新教师登记表》(新教师)2.《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登记表》(指导教师)3.新教师本学期或下学期拟授课程的3份PPT(新教师)4.PPT对应的教案(纸质和pdf版),模板参照(附件3)(新教师)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临安校区图书馆507);PPT和电子版教案打包发送至邮箱:hyrsc@hmc.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期中试讲材料;PPT命名方式:序号-章节名称-姓名)。如有问题,请钉钉联系方佳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26年4月2日

  • 01-16 2026

    关于编制报送2026年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招聘计划报送及发布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编制报送2026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工作通知如下:一、编制要求各部门应聚焦学科发展重点和专业建设实际,科学研判岗位需求,精准编制人才需求计划;积极探索共聘、双聘等灵活引才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提升编制使用效益。二、岗位类别(一)教学科研岗1.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围绕各学科建设方向,编制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招聘计划。招聘的学科带头人原则上要求为“求真四层次及以上人才”,学术骨干原则上要求为“求真五层次及以上人才”。2.普通教学科研岗教学机构招聘普通博士主要为满足日常教学需要;科研机构招聘普通博士主要为满足科研机构平台建设和实验开展需要。招聘对象学历学位一般应为博士研究生/博士;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将学历学位放宽为硕士研究生/硕士。3.博士后招聘鼓励有条件招收博士后的部门,将博士后人员作为补充教学科研力量的重要来源,在编制学术骨干及普通教学科研岗计划时,同步考虑并编制博士后招聘计划,进一步扩充我校“人才蓄水池”。(二)非教学科研岗1.其他专业技术岗原则上考虑校内调配,急需紧缺且校内无相关专业背景人员的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招聘计划;管理岗优先考虑校内调配。2.辅导员岗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统一编制计划。三、计划编制及报送请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人员现状以及2025年度人员招聘等情况,综合考虑并拟定2026年人员需求计划,提出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方向、专业技术职务等要求,并注明进人理由;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中,请注明具体学科方向、人才层次等。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计划表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通过钉钉报送至人事处方佳文。联系人:方佳文、戴晟附件:1.2026年人员需求计划表(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后)2.2026年人员需求计划表(普通教学科研岗)3.2026年人员需求计划表(非教学科研岗)人事处2026年1月16日

  • 03-31 2026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岗前培训)及上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培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26〕1号),2026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定于2026年3-5月举行。考试由省高培中心统一组织,分两轮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浙高师培字〔2026〕1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教学科研岗教师(含辅导员)、学校拟聘任教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已经获得岗培合格证的除外)。二、培训内容及形式1.培训内容岗前培训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伦理学》《人工智能》等相关内容。2.培训形式(1)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在线报名考试系统”(http://zjzx.zjnu.edu.cn/),注册账号后进行视频学习和在线练习。视频学习平台全年开放,为避免报考前过于拥堵,请各位教师尽早登录平台(PC端或手机端)完成规定学时。(2)线下自学:学员自学培训参考资料,具体请参见报名平台公告信息。三、培训考试1.考试时间:(1)第一轮:4月中旬前后;(2)第二轮:5月中后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场次安排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报名时开放的报名期次实际内容为准。2.考点设置春季组织两轮考试,计划设置14个考点,详见附件:《2026年春季高校教师岗培考试考点设置安排》。3.考试科目及合格线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级统一上机考试。考试由省高培中心统一组织,分两轮进行。考试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伦理学》四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0分钟,首考考生须同时考四个科目,每场考试的时间为120分钟。补考考生自行选择报考科目。每科试卷均包括单选题40分、多选题40分、判断题20分,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四、报考程序1.报考条件在线视频课程学习总时长达1080分钟,方可报名,具体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伦理学》,每门课程视频学习时长为必修200分钟,选修20分钟,共计880分钟;《人工智能》课程视频学习200分钟。2.考生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首次报名的考生需注册账号)登录报名系统(http://zjzx.zjnu.edu.cn/bm/)完善个人信息,确保所填内容完整准确。3.报名时间及缴费(1)第一轮:2026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7:00;(2)第二轮:2026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7:00。(3)选择考点报名:考生自行选择考点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后提交。(4)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审批,每次考试70元/科。(5)缴费退费:一旦支付无法退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实时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并自助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开具电子发票,请缴费前正确填写电子发票所需信息(考生可修改开票内容),收到缴费成功短信提示,即为报名成功,电子发票链接同时生成。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考试前2-3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为准)。五、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1.学时和成绩有效期:(1)考生的课程视频学习时间长期有效。(2)考生在未取得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前,已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有效期为2年。取得合格证书后成绩长期有效。2.考试纪律(1)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1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2)进入考场后,禁止使用一切电子设备,考生必须将手机关机装入密封袋,考试结束前禁止拆封、使用。考生须将资料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将资料、U盘(试题、教材、纸质材料等)带入座位,否则以作弊论处。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夹带资料、抄袭、代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12个月之内不得参加同一考试,相关材料将上报给省教育厅。联系人:方佳文、冀磊 电话:87692668、88926100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26年2月27日

  • 03-31 2026

    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计划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优化,由原通过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调整为仅通过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2026年,我省已获批的项目计划选派78人,各获批项目的选派专业、选派规模等信息详见附件1。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具有与获批项目相同专业的学校)选派作为补充。二、选派方案(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12个月。(二)选派专业及留学单位为确保项目执行率,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选派等政策进行调整,适当放宽项目国外留学单位限制,若项目实施高校或其他省属学校申请人的专业在已获批项目的选派专业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的限制。三、申请条件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选派类别须符合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考虑到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6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个人申请: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指南(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列别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按顺序整理成册后,钉钉填写“教职工出国(境)访学申请”。(二)所在部门审核: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把关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根据部门三年访学规划,结合申请人近年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等,审议申请人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钉钉填写推荐意见。同时拟定申请人出国研修具体的目标任务,回国后的工作规划等。所在部门于5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学院纸质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1份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地方创新子项目命名)、推荐意见(word形式)、汇总表和访学申请表统一发至邮箱hyrsc@hmc.edu.cn。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三)学校审批报送: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并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三)202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联系人:方佳文、冀磊附件: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2、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列别及说明3、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2026年2月28日

  • 03-31 2026

    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及问题查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拟开展2026年度第一季度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及问题查摆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师德师风教育学习(一)学习内容《中国教育报》3月4日头版推出的“国育平”评论文章——《教育强国 使命必达》以及师德失范典型案例等材料。(见附件1)(二)学习形式与要求本次教育学习以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请各二级党组织、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案例剖析,案例从学习内容中的通报案例中选择,以“案”为核心开展多维教育。二、教师个人自查(一)教师范围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人员、校聘编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博士后、柔性聘任人才、外聘教师等,以下统称“教师”。(二)个人自查要求教师本人对照整治重点问题清单,认真进行自查,并填写《杭州医学院2026年第一季度师德师风问题排查工作个人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于3月20日前交至部门留档。三、部门排查(一)部门范围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二)部门排查要求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对照整治重点问题清单,通过民主评议、满意度调查、教师谈话等方式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问题摸排,结合教育学习开展情况,填写《杭州医学院2026年第一季度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及问题查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3)。四、具体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师德师风问题摸排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个人自查、部门摸排和材料报送工作,于3月27日前将附件3 加盖公章、签字的 PDF 版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指定邮箱:hyrsc@hmc.edu.cn。联系人:董锐、戴晟,电话:0571-88926289。附件1:杭州医学院2026年第一季度师德师风教育学习资料附件2:杭州医学院2026年第一季度师德师风问题排查工作个人自查情况表附件3:杭州医学院2026年第一季度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及问题查摆工作情况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12日

  • 03-31 2026

    关于上报二级学院2026年上半年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深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各二级学院的合作,精准对接学院教师发展需求,确保2026年上半年合作讲座及各类培训活动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学院在培训主办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现需各二级学院梳理并上报上半年教师培训计划。具体要求如下:一、上报内容(一)培训主题。拟定具体培训主题,每个主题需详细说明培训内容。(二)培训对象。明确每类培训针对的教师群体,如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新入职教师,或特定学科、课程的授课教师等,便于后续精准组织报名与参与。(三)培训形式与时间安排。说明计划采用的培训形式,如专题讲座、工作坊、教学观摩、线上课程等;同时初步规划每类培训的开展时间(精确到月份),避免与学院重大教学、科研活动冲突。(四)拟邀请师资。若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助邀请外部专家,或协调校内优质师资,需在计划中明确师资类型、专业领域及核心能力要求。二、上报时间与方式(一)上报时间。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25日前完成培训计划的梳理与填报工作。(二)上报方式。请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培训计划表(附件1)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Excel格式),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6年上半年教师培训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hyrsc@hmc.edu.cn。三、其他说明(一)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计划上报工作,确保计划内容贴合学院教师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后续合作开展讲座及培训活动奠定良好基础。(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与统筹,后续将与相关学院进一步沟通,确定具体培训方案及合作细节。(三)若在计划填报过程中遇到疑问,请及时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方佳文、冀磊联系。特此通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8日  

  • 03-31 2026

    关于报销2026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2号),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销范围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的我校事业编制(含同工同酬)在岗教职工的子女。二、报销流程1、提交票据。教职工于4月30日前,以纸质形式,将下列材料提交人事处(临安校区图书馆507)。(1)2026年上半年保教费发票。电子发票需要附带发票验证单。教职工本人在发票背面正楷签名,写明本人工号,并备注第几次报销和幼儿园性质(省级机关所属幼儿园、其他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2)幼儿园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托管月份和每月保教费标准。发票中如已注明则无需提供。2、审核。人事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财务处。3、发放。财务处5月份将报销金额发放至教职工的工资卡。三、有关说明1、在各级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托儿所就读期间,产生的保教费可以报销,以下情况不可报销:(1)发票收款单位为某某培训机构、教育机构等非幼儿园的。(2)发票内容为伙食费、代管费、培训费等非保教费。(3)发票抬头、内容有涂改或无法识别的。(4)非当年发票。2、父母一方为我校教职工,保教费每孩每年可报销1次,一共可报销4次(包括: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父母双方均为我校教职工,保教费每孩每年可报销2次(父母双方各1次),一共可报销8次。四、补贴标准保教费以各幼儿园按规定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依据,实行分类分档、按比例和限额从低报销。各孩报销比例为60%,最高限额标准为:1、在省级机关所属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0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50元。2、在其他公办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5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600元。3、在民办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5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750元。人事处联系人:焦冬,联系电话:87692761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26年3月25日

  • 03-25 2026

    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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