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优化,由原通过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调整为仅通过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2026年,我省已获批的项目计划选派78人,各获批项目的选派专业、选派规模等信息详见附件1。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具有与获批项目相同专业的学校)选派作为补充。
二、选派方案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12个月。
(二)选派专业及留学单位
为确保项目执行率,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选派等政策进行调整,适当放宽项目国外留学单位限制,若项目实施高校或其他省属学校申请人的专业在已获批项目的选派专业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的限制。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选派类别须符合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考虑到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6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
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指南(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列别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按顺序整理成册后,钉钉填写“教职工出国(境)访学申请”。
(二)所在部门审核: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把关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根据部门三年访学规划,结合申请人近年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等,审议申请人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钉钉填写推荐意见。同时拟定申请人出国研修具体的目标任务,回国后的工作规划等。所在部门于5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学院纸质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1份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地方创新子项目命名)、推荐意见(word形式)、汇总表和访学申请表统一发至邮箱hyrsc@hmc.edu.cn。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批报送: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并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三)202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联系人:方佳文、冀磊
附件:
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
2、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列别及说明
3、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