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杭医教〔2022〕8号)文件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启动2026年上半年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期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下半年参加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及其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对照《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新教师登记表》、《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登记表》及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重点考核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
三、考核时间安排
(一)学院、部门考核:2026年4月3日-4月17日。
(二)学校(试讲)考核:初定5月。
四、考核方式
(一)学院、部门考核
1.指导教师对新教师进行考核:指导教师根据《新教师登记表》中相关规定对新教师进行考核,并对新教师独立授课能力予以评价。
2.各学院、部门对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进行考核:通过新教师试讲及指导教师的评价进行考核,重点考查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及指导教师对新教师培养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合格与不合格)。
各学院、部门对新教师试讲考核要求:由所在学院、部门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1名应为校教学督导)对本学期或下学期讲授的一门主要课程教学资料的准备和质量(包括教案、课件等)、新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并作出评议。
各学院、部门对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考核要求:对照《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要求进行考核。
(二)学校考核
采用试讲的形式,每人试讲7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学校组织新教师试讲,专家从新教师准备的课程随机抽取教学内容,从新教师的仪表教态、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能力、师生互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多媒体设备操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请新教师准备本学期或下学期拟授课程中,3个章节的PPT及对应教案,排序打包后于4月20日中午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方佳文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期中考核按《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杭医教〔2022〕8号)相关规定执行,新教师教案等考核相关的佐证材料由各学院、部门存档备查。请各学院、培训新教师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考核,期中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培训时间,延长培训期内不得独立授课,同时影响绩效的发放。
(二)材料递交:
1.《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新教师登记表》(新教师)
2.《杭州医学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登记表》(指导教师)
3.新教师本学期或下学期拟授课程的3份PPT(新教师)
4.PPT对应的教案(纸质和pdf版),模板参照(附件3)(新教师)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临安校区图书馆507);PPT和电子版教案打包发送至邮箱:hyrsc@hmc.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期中试讲材料;PPT命名方式:序号-章节名称-姓名)。
如有问题,请钉钉联系方佳文。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