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费报销
发布时间:
2022-
06-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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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全日制教职工,不与父母或配偶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利用寒暑假时间探亲,学校不再安排探亲假假期。
公休假日如何界定?每星期的双休日,乘坐火车往返,可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这些地方分居的人没有探亲假期。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
2、探亲假的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探亲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明确请假期限,按级审批后方能离校。教职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事处备案;中层干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报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
3、探亲假期间扣工资吗?报销往返路费吗?
利用寒暑假探亲,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寒暑假以外时间探亲,按事假相关规定审批,工资福利待遇按事假处理,工资和绩效等福利待遇按照事假扣。
往返路费的报销,按照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4、探亲往返路费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车票(含汽车票、火车票、机票),公务卡支付截图。
5、飞机票报销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飞机票必须是在政府采购网站购买的公务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行程单》),购买机票时相对应的火车票12306官网车票截图,公务卡支付截图。
例:王老师(未婚)乘坐飞机前往海口探亲,在政府采购网站用公务卡于7月15日购买7月20日从杭州飞往海口的公务机票探亲,同时7月15日在12306官网保存7月20日从杭州至海口(直达或中转)的火车票截图。